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的培养要求和我校的学生培养目标👩🏻🎤,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特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全体学生🎾🦥。其中,2015级和2016级考评期为上一学年,2014级考评期为大一🚴🏽、大二和大三三个学年(在计算考评总分时🈯️🧑🦳,每一模块的分数均应除以3)🔺。
二、考评程序
1.杏福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考评小组由3-5人组成🫄🏻,结构应合理;
2.学生按照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附件2)𓀛,并附证明材料上交其所在班级考评小组⛷;
3.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初评,打印初评结果在全班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报送杏福。
三、考评截至时间
各班级在10月10日之前完成公示并报送给辅导员🧓🏼。
四⟹、考评意义
考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可作为下列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1.评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企业奖学金等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新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之一👩🏻🏫;
3.评选文明班集体、先进班集体、优秀基层团支部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之一;
4.审批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的申请等学生资助项目的基本依据之一🚵🏿。
附件1🈺:《杏福招商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