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杏福、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在研项目(课题)过程管理,提高项目(课题)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相关管理要求,现就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除 2023年度立项外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包括一般、青年和自筹课题)👮🏼♂️,重点检查2020年度立项的在研项目(课题)。
二、检查内容
课题组研究工作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重点检查项目(2020年度立项在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于11月20日15:00时之前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中期检查各项内容,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审核,项目负责人还要填写《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检查项目数据统计表》🙍🏼♂️。
2.其他在研项目研究进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度情况统计表》,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3.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
(二)市社科规划课题
1.重点检查课题(2020年度立项在研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2023年度市社科规划重点检查课题研究进度情况表》,填写《2023年市社科规划重点检查课题数据统计表》,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2.其他在研课题研究进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在研市社科规划课题进度情况统计表》。
3.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𓀕。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请于11月20日15:00时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报送各项表格👂🏿,并将检查报告和相关统计表格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附件1:国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统计表.zip
科研处
2023年11月10日